总技术要求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工程,如厂房、车库、仓储、车站、体育馆等建筑物。 二、技术要求 1. 铝合金型材符合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2017要求。 2.聚碳酸酯多层板(简称阳光板),具有高透光性和良好的耐候性能、抗冲击性能、隔热性能,冷弯成型好,重量轻。板材通过共挤出技术,将紫外线保护层和聚碳酸酯板材共挤在一起,安装时必须将紫外线防护层朝上(外)。执行行业标准《聚碳酸酯(PC)中空板》JG/T 116-2012。 采光材料选用安全玻璃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抗冲击性和抗穿透性,具有防盗、防弹、防爆功能,执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15。 三、设计选用、施工、运输、储存注意事项 1、主要性能要求 1.1 天窗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应根据工程实际要求确定。 1.2 抗雪荷载性能在窗扇外表面受333Pa雪载荷的情况下,仍能够实现正常开启。 1.3 消防排烟天窗在300℃±30℃高温烟气温度下,持续排烟30min厚,其开启角度变化不能大于规定值的10%;消防排烟窗体不应整体坍塌。 1.4 天窗应具**械自锁性能,在不大于20kg拉力作用下窗扇位置不产生变化。 1.5 天窗应具有窗扇关闭拉紧性能,窗扇和窗框之间胶条的压缩量不大于3mm。 1.6 天窗正常工作状态下运行噪声不大于65dB。 1.7 天窗启闭无异常情况下,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0000次。 1.8 天窗可大开启角度90°±3°。 1.9 天窗开启时间应不大于60s。 2、电气性能 2.1 消防排烟天窗控制装置电源宜选择AC220。电压幅值在85%~110%的范围内进行波动,窗扇能正常启闭。 2.2 应满足消防联动控制功能。通过控制装置能直接控制排烟天窗的开启或关闭并有感应信号传递到消防控制装置。在任何状态下都应满足消防**原则。 2.3 带电体与不带电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 2.4 应具有成组控制功能,同一组排烟天窗应能同时启闭。 2.5 应具有天窗启闭状态显示和失电记忆功能。 2.6 环境温度-25℃~80℃、相对湿度90%RH条件下应能正常开启。 2.7 单个电机的功率24V/30W,电机的数量视天窗类型确定(三角型、重型每樘2台电机;防雨型每樘3台电机;圆拱侧开型、防雪薄型、百叶窗型按照工程需要确定电机数量)。 3、运输:产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摔撞,防止雨雪淋湿,窗体组件及窗扇要水平放置。 4、储存:产品及配套件应储存于通风良好的库房中,堆放位置离墙及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5、外观质量 5.1 天窗装配完成后表面不应有污渍。 5.2 窗体构件着色表面颜色应一致,不应有明显色差。 5.3 窗体表面不应有明显影响性能的质量缺陷,擦、划伤数每平方米不大于2处;擦划伤总面积不大于50mm。 6、其他:天窗洞口净尺寸用W1(宽度)和W2(长度)表示,天窗可连续排布,排布的方向均为W2(长度)方向。